目錄幼兒園發生的真實案例 幼兒園最新事件 班班幼兒園鬧鬼 幼兒園最近真實事故案例 幼兒園襲擊事件
嘉定江橋幼兒園吳振龍事件是指2017年11月初,嘉定區江橋鎮一名幼兒園教師吳振龍被曝出毆打幼童的事件。該事件由媒體曝光后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譴責,吳振龍被停職調查,并被控以故意傷害罪。
經調查,吳振龍在幼兒園內多次對學生進行此兆毆打,其中包括用尺子打學生手心、用拖把打學生頭部等。事件曝光后,家長們紛紛到幼兒園要求解決問題,并對幼兒園管理層提出質疑。幼兒園隨后發布了公開道歉信,并表示將加強管森伍租理與教育。
該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反思,呼吁加強對幼兒園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幼兒的安全和權益。同時,也提醒了教育工作者要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保護學生的權橘鉛益和尊嚴。
幼兒園突發事件有:
1、幼兒游戲時受傷。幼兒在活動中很難對自己州閉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控制,幼兒活動時不小心絆倒,相互之間的碰撞以及其他的傷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2、因教學設施原因引起。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壓壓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著安全的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幼兒園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3、兒童走失。兒童走失屬幼兒園嚴重事故。兒童走失說明幼兒園管理的失誤,教師未盡看管之職;
4、由于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原冊孫因所造成的。體罰是指教師的行為造成學生人體損害的一種行為;
5、幼兒園組織校外活動引發的事故。
法律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第九條
舉辦幼兒園應當具有符合下列條件的保育、幼兒教育、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程度,或者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三)保健員應當具冊姿裂有高中畢業程度,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
(四)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畢業程度,并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該幼童的家人已經將幼兒園告上了法庭,而律師表示搏枯幼兒園的視前銀敬頻存在刻意刪減的可能性,而且有慧慎充分證據證明幼兒園毆打了幼兒,具體的細節還在取證調查中。
2歲男童被老師打骨折一叢槐案讓鄭亮,該案件的最新進展為警坦寬方已經介入調查,涉事老師已經道歉并且拿出一些錢賠償這個孩子。
這個案件的調查進展已經到了家長把幼兒園里的老盯咐師告到了人民法院。因為在收集證隱昌據的時凱攜純候,發現幼兒園里將監控多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