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安徽基層特崗為什么沒人去 鄉鎮基層特崗 安徽基層特崗新政策 曾擔任過大學生基層特崗
一、基層特崗的概念
是指政府通過投資開發、購買崗位等方式,采取勞動合同制管理模式,吸納畢業兩年內普通高等學校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到街道(鄉鎮)、社區等從事社會管理及其他服務工作。
該崗位不屬于國家基層服務項目(基層服務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沒有機關、事業單位編制,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特崗的工作內容
1.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類崗位
主要在街道(鄉鎮)、社區從事公共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勞動行宏型監察及相關事務等管理服務工作。
2.社區黨務工作崗位
主要在社區從事黨的建設等相關工作。
3.基層計生類崗位
主要在鄉鎮、社區從事計劃生育服務、人口信息核查等相關工作。
4.基層司法崗位
主要在鄉鎮(街道)、社區協助開展社區矯正等相關工作。
5.基層民政崗位
主要在鄉鎮(街道)、社區從事政府資助的為居民提供社會工作助理、托老、養老、托幼、助殘等服務工作。
6.基層工會崗位
主要在鄉鎮(街道)、社區為職工群眾提供幫扶救助、就業幫助、法律援助、信訪接待等服務工作。
7.其他基層特定崗位
相關工作內容以當地招錄崗位為準。
三、基層特崗的福利待遇
1.工資待遇
建立工資正常調檔猜整機制。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工資按絕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2倍的標準確定,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
2.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3.其他待遇
按《中華人民共合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基層特崗的期滿政策
基層特定崗位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3年。
1.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2.基層特定崗位建立正常退出機制,用人單位和基層特定崗位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大學生特崗農技員是三支一扶工作人員,薪資根據當地鄉鎮縣具體規定。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特崗農絕擾技人員主要來源為全國普通高校應屆或近年內往屆畢業生、高校畢業后到農村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高校畢業后到村組織任職人員等。特崗農技人員原則上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并空旦高校涉農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具備從事基層農業虧頌技術推廣工作必需的政治、業務和身體素質。
基層特崗三年后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基層特崗三年服務期限滿后,如果想要繼續留任,可以向所在工作單位申請。然后單位根據三年來的表現考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上編制、核定工資基金等手續。
2、基層特崗三年服務期限滿后,如果想要重新擇業,對于服務期滿選擇重新擇咐敬業的基層特崗,若符合相猛簡凱應條件要求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相關的政策優惠。
基層特崗是指政府通過投資開發、購買崗位等方式,采取勞動合同制管理模式,吸納畢業兩年內普通高等學校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到街道(鄉鎮)、社區等從事社會管理及其他服務工作。
基層特崗包括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類崗位、社區黨務工作崗位、基層計生類崗位、基層司法崗位、基層民政崗位、基層工會崗位以及其他基層特定崗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枝喚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好。
1、休假方面。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是全民事業服務單位,財政全額撥滑賀款,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周末都休息,不存在加班現象。
2、獎金方面。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員信配派工不僅享有全額繳納五險一金,并有帶薪休年假待遇,過賣雀年的獎金也是很高的。